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2022年上半年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工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学习在2011年年底时,我院党组指导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时积累的优秀经验和工作成绩,结合现阶段的工作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从源头预防、非诉调解和多元化解方面,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多元化解、府院联动
1、政府主导,形成诉调整体联动。
我院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由县政府牵头成立诉前协调解决行政争议领导小组。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东丰县诉前调解解决行政争议领导小组的通知》,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当遇有争议较大的行政案件时,经审判委员会研究或院长决定,提交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2、注重指导,协调各方密切配合。
县政法委、综治委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与我院共同研究参与诉前调解相关工作,县综治委印发了《东丰县关于成立诉前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综治委成员单位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指导综治委成员单位广泛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相应地建立基层调解组织,配齐配强调解人员。
3、积极引导,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法官下沉社区网格,并加强对网格员的业务指导,把调解工作作为探索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的突破口,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从“独木桥”到“立交桥”式的巨大转变。
二、加强宣传、源头预防
1、创新宣传,线上线下多渠道普法。
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发放法制宣传单、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等深入浅出的方式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
2、高效导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当前当事人诉讼能力不高的特殊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人员,积极开展诉讼流程、诉讼风险等方面指导。打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诉讼服务体系“升级版”。
3、诉前调解,畅通非诉解决渠道。
在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阶段,全部开展调解制度。实行诉前调解前置程序,统一立“诉前调字”案号进行调解,形成民事法官全员参与调解的大调解格局。建立落实奖惩机制,将调解和判后答疑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4、高效审理,实现快速定纷止争。
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一律确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如需转为普通程序,进行严格审批后再转换。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财产保全担保的积极作用,引导缺乏担保能力的当事人适用,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5、严把防控,促进工作良性发展。
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或违反关于级别管辖的案件坚决不予立案,对管辖把握不准的案件,先接收案件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上报中院明确管辖。
三、问题与困难
1、社会对诉讼解决机制过分依赖,“有官司、找法院”已经形成思维习惯,矛盾纠纷向法院集中,法院处理矛盾纠纷从“最后一道防线”变成了“唯一一道防火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外部环境仍有待改善。
2、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村民学法用法的意识仍不强。
3、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的积极性不高。由于目前非诉讼调解的权威性不足,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同意调解的案件比例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全面推进全院民事法官“大调解格局”,鼓励、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不适宜调解、已经经过调解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也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2、提高信访责任意识,增强诉源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信访化解稳控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延伸,完善诉源治理考核机制。
3、不断强化线上线下宣传、调解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让社区网格、村居两委成为矛盾化解的“前哨站”,聚集专业非诉解纷工作合力,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09: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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