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改革
东丰县人民法院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同时,推行网上立案和大厅自助立案,一是畅通网上立案渠道,当事人可通过省高院门户网站在网上申请立案,后台系统及时将网上立案信息摆渡至立案人员立案系统,方便立案人员快速审查、依法处理;二是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当事人自助服务区,配备了电脑、高速扫描仪,方便当事人和律师自助立案。强化立案环节分流作用,进一步快捷、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工作成效,缓解审判压力。通过加强对立案登记制工作的认识,让群众充分了解和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的内容和精神,清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前提条件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逐渐完善立案登记制改革。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08: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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