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工作,通过数据看,2018年11月、12月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量同比大幅上升,2019年1月新收案件数量大幅下降、结案数及案件结收比同比大幅提升,基本扭转了一些法院为追求高结案率而年终人为控制立案的局面,达到预期目标。在刚刚闭幕的吉林省两会期间,广大代表委员高度评价了吉林法院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认为此举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体现了吉林法院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一、 省法院进一步规范立案行为 1月21日,省法院立案一庭针对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收到举报投诉电话反映的下级法院立案问题,对全省各中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立案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严格按照“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要求建立规范立案行为长效机制,对加强立案流程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及规范各类案件移送工作、时限,管辖争议案件办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省法院加强均衡结案调度工作 均衡结案是2019年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推动实现均衡结案,省法院审管办加强了案件收、结、存日常统计发布,对收结情况进行通报,对案件结收比排位较低的法院进行督导,同时及时下发了《省法院对各中院2019年度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全省法院加快年初结案进度。省法院监察室已于1月28日启动为期40天的工作纪律专项督察,对春节前后一些法院不开庭审理案件和人员懒散作风予以专项督察整治。 三、2019年1月全省法院收结案件情况 2019年1月,全省法院共新收案件47507件,与2018年1月比,同比下降23.40%。各地区2019年1月新收案数与2018年1月新收案数比均不同程度下降,各地区2019年 1月新收案数与2018年1月新收案数占比分别为:白城地区92.06%、白山地区85.46%、四平地区78.51%、吉林地区77.81%、松原地区77.11%、辽源地区74.48%、延边地区73.05%、长春地区71.51%、通化地区70.14%。三家专业法院中,长春林区、长春铁路辖区、延边林区法院2019年1月新收案数与2018年1月新收案数比,占比分别为:94.12%、67.24%、64.99%。 2019年1月,全省法院结案32889件,同比提高106.78%,结收比为69.23%,同比提高43.75个百分点。各地区结收比同比均大幅上升,分别为:延边地区80.41%、通化地区79.17%、辽源地区76.17%、白城地区72.80%、长春地区71.53%、四平地区71.16%、白山地区65.02%、吉林地区61.97%、松原地区56.16%。三家专业法院中,延边林区、长春林区法院、长春铁路辖区2019年1月案件结收比分别为:95.69%、94.79%、79.49%。 图一:全省法院月收结案情况 从2019年1月数据看,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与2018年1月同期比大幅下降,没有出现往年1月份新收案件数激增的情况,反映了2018年11月、12月规范立案行动后常态化敞口收案成效。2019年1月,全省法院结案数较2018年1月同期有较大提升,审判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全省法院收结案指标比往年更为均衡,基本实现预期目标。2019年审判绩效考核指标中一月份结收比设定为70%,1月份全省结收比达到69.23%,结收比我省排全国第三(前两位为上海、浙江,远高于全国平均值36.32%),基本接近目标值,其中完成目标的地区是:长春地区、四平地区、辽源地区、通化地区、白城地区、延边地区、长春林区、延边林区、长春铁路辖区。松原地区、吉林地区、白山地区未达到目标值。 图二:2019年1月全省法院结收比情况 四、举报投诉电话处理情况 截至1月31日,省法院立案一庭、执行局、监察室共收到举报投诉电话185起,已处理180起,5起尚在处理中。其中2019年1月共收到举报投诉电话50起,和2018年12月(63起)比,下降13起,反映了全省立案工作规范性稳步提升。 立案一庭收到举报投诉电话148起,已处理143起。在已处理举报投诉中,有50起当事人反映情况后已立案,5起尚在处理中。 执行局收到举报投诉电话25起,已处理25起。在已处理举报投诉中,有4起当事人反映情况后已立案。 监察室收到举报投诉电话11起,已处理11起。在已处理举报投诉中,有2起当事人反映情况后已立案。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提升立案服务水平。 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将被动收案与主动延伸立案司法服务有机统一,耐心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释法名理及立案流程信息公开工作。要确保立案环节诉讼服务工作职责分明、工作流程清晰,便民、高效,满足保障当事人立案司法需求。以规范立案行为专项活动为契机,把立案窗口打造成司法为民的文明窗口、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示范窗口。 (二)规范案件移送工作,提高案件移送效率。 1月22日,省法院立案一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立案行为的通知》。全省各级法院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在规定期限内移送卷宗,避免因卷宗移送不及时影响当事人合法诉权的及时实现。各中级法院应同时对辖区内基层法院卷宗移送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提出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三)探索总结规范立案经验、及时梳理解决问题。 全省各级法院要注意总结规范立案工作经验,对之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解决。各中级法院要主动部署、谋划立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工作科学、有序发展。省法院将对各地区法院上报的经验和问题集中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整合司法为民各项工作举措,提出吉林法院司法为民高质量发展规划,推动尽快形成司法为民吉林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