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法院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程加快,资本市场改革探索,我县金融领域投资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金融市场带来机遇同时也面临挑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属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等众多利益,受害群体众多且不特定。近年来,法院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不断增加,涉案金额高达数亿。且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大、地域广,不仅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尤其是近年来以涉养老诈骗犯罪为依托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增加,使很多老年人的“钱袋子”被掏空,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因而是一类最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最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最容易形成新的社会矛盾、成为影响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通过对该类案件的分析,我们对这类案件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出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及存在的一些难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以提高行业部门的管理力度,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犯罪蔓延。
一、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受理情况
近五年来,本院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6件,其中2018年2件,2019年5件,2020年6件,2021年2件,2022年1件。受害人数数百人,涉案金额高达3.35亿余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亿余元。
二、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
(一)准入资格审查不严,准入制度有待完善。目前投资类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设立程序属于特殊审批,仅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形式审批,未能建立相关制度对公司运作模式、盈利方式审慎审查,导致个别设立主体虚构事实,伪装身份,利用审查漏洞实施犯罪。
(二)防范风险意识不强,监管水平有待提升。随着市场准入自由度的放开,民间资本的融入,为多种新型经济类型犯罪提供契机。作为监管部门面临存在监管思维守旧、监管方式单一、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监管部门面临重大挑战。
(三)相关部门配合不力,协同效能有待加强。市场金融监管需要发改委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工商单位、审计单位、税务单位等多方的共同发力,目前尚未建立协调机制,各方各司其职,未能整合效能,监管职能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相关行业部门的制度还不够完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二是监管职责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实不细;三是相关行业部门配合不力,缺乏协调机制,存在信息壁垒。
四、对行业部门的建议
(一)源头预防,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
根据我县现实情况制定金融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实施细则,践行金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求,明确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促进责任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推进金融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根本上解决金融犯罪的发生。
(二)开拓创新,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督。
转变监管思维。以往的监管模式都是被动监管,即风险发生后有针对性的采取监管措施填补漏洞。应变被动为主动,改变现有职能设置,借鉴先进的监督模式,促使监管职能升级。转变监督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风险预警平台和风险评估评价体系,不断提升主动发现、提前预警金融风险的能力,实现对涉众金融风险的“打早打小”,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资金财产安全。通过创新监管的运用,促进职能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协同问题,多方联动,激发监管职能最大效能。
建立协调机制。以组建临时工作组的方式确定各部门沟通联络人,定期召开会商会议,补齐监督存在漏洞的短板。
拓宽沟通渠道。打破各部门信息壁垒,搭建沟通协作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加强相互业务交流。通过协同方式,达到提前发现金融潜在风险的监管效果,将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行业部门的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判
1.主要职能。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成立,目前成员单位包含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22个部门,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主要承担组织、协调、参谋、服务、检查和督办工作职能,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联动性,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线索排查工作。
2.全面自查。从思想源头上全面自查,真正提高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真正增强警醒意识、担当意识和工作意识;从工作管理全面自查,进一步从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完善制度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工作措施。
(二)健全机制,提升监管能力
从前端严格准入、中端监测预警、后端精准打击、全程积极预防四个维度入手,建立健全全流程、全链条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降低诈骗风险。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把好市场登记准入关。
建立了《东丰县建立防范非法集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市场部门将全县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金融”“理财”“众筹”“财富管理”等涉及金融类的公司登记注册信息台账及时通报给县公安局经侦支队、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季度统计报表,月初报上季度数据,确保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加强非法集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
2.各司其责重点整治,加强防范全流程管理。
按照《东丰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继续加大全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打着“投资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广告信息传播渠道和平台,有效减少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信息。全面通过采用线上大数据监测、线下网格化排查、发动群众举报多种方式,持续摸排梳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对发现的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挂账销号制度,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和行刑衔接联动,加强非法集资监管力度,不断推动行业专项整治向长效常治转变。
3.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强化部门协同发力。
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县投资公司风险排查的通知》。县金融办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县投资公司风险排查,重点针对“非正常经营”以及“违法违规经营”两类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按照排查结果制定分类处理意见,积极稳妥采取相应分类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督促各成员单位强化行业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加强对所主管、监管机构和业务的风险排查、行政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三)强化宣传,巩固整治成果
全县非法集资整治工作最本质的核心工作在于强化广大老年群体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为提高广大群众防范金融诈骗风险防范意识,我办先后制定了《东丰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以及《东丰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积极协调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成员单位相继开展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非法集资、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等现场宣传活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9 1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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