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东丰县人民法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高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二)目标任务。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毫不动摇地贯彻依法严惩方针,聚焦“积案清零”“大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目标任务,不断将专项斗争持续推向深入。紧紧围绕“标本兼治”“长效常治”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有效实现三年为期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忠实履责,紧紧围绕由“深挖根治”转为“长效常治”的目标任务,确保2020年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实现之年。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防结合,严防坐大成势。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将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建立健全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限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
1.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坚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和领导重要讲话要求,统一思想,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3.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大部署、重大安排要经法院党组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在党委政法委的协调下解决,案件审理情况、审理进度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通报。
责任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扫黑办
工作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二)落实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1.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政治敏锐性,密切掌握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有针对性地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办案机制,加快案件流转,提高办案效率。
2.对标涉黑涉恶犯罪标准要求,及时、适时介入和阅卷,需补充侦查的,要有的放矢列出清单,提出引导意见。把握介入尺度,避免出现“越位”、“错位”,争取把案件事实、证据方面的问题解决在起诉前、审判前。提前介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案情。
3.积极配合和参加扫黑办组织的案件会商,要明确需要会商解决的具体问题,请示上级法院或同级扫黑办进行有针对性地研判和会商,切实统一执法办案思想。严格执行拟改变涉黑恶性质案件认定报告制度,争取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支持,未经报告或上级提出指导意见前,不得随意改变定性。
责任部门:扫黑办、刑事审判团队
工作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坚持宽严相济,聚焦大案攻坚
1.坚持繁简分流、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将法庭调查、辩论重点集中于个别辩诉双方有分歧意见的问题,突出重点、提升效率。
2.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对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持刑罚个别化原则,对于每一名被告人都全面分析其具有的从严从宽处罚的全部情节和条件。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法原则,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认定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做到“严不失其格,宽不失其度”。
责任部门:扫黑办、刑事审判团队
工作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持续“打财断血”,坚持“深挖彻查”
1.准确处置涉案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财产刑幅度内从重、从快处罚。在审理中,对是否随案移送财产和随案移送财产清单要进行重点审查;在判决中,对财产刑的适用要表述清晰,具有更切实地执行性。
2.涉黑涉恶执行案件全部由执行局局长负责承办。对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黑恶势力的案件被告人财产刑要立即交付执行,应当返还给被害人的财产要及时返还。对已宣判生效的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杜绝未穷尽执行手段而影响执行力度的情况发生。
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坚决做到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法院系统内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无论涉及到谁、职务多高,都要深挖彻查、严肃处理。对涉黑涉恶案件要逐案进行摸排,主动开展监管漏洞和监管失控等问题的查找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制发司法建议书。
责任部门:扫黑办、刑事审判团队、执行局
工作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五)加强培训指导,强化队伍建设
1.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审理涉黑涉恶大案要案能力水平,确保所办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进一步加强法律政策研究,配齐配强专业队伍,强化专项斗争专班建设,科学调配办案资源。推荐干警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邀请权威专家进行专业授课指导,提升全体法官审判能力,培养专业型审判人才。
2.增强法官干警廉洁自律能力,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人民法院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责任部门:扫黑办、政治处、监察室
工作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六)积极宣传造势,实现“长效常治”
1.在宣传报道工作中把握好时效性,做到内外有别、稳妥适度、把握界限,注重宣传人民法院在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工作亮点成效,通过专题宣讲、庭审直播等方式,汇聚能量,振奋精神,为决战决胜营造浓厚氛围。
2.全面开拓自媒体宣传,在法院的微博、微信、抖音公众号、内、外网站等阵地开展法律政策解读、重点打击对象、典型人物和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有力举措和打击成效。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坚持边总结边提高,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将全面梳理、提炼的成熟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不断健全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全面实现三年为期总目标。
责任部门:扫黑办、政治处
工作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讲政治抓落实。全院各部门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力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从想不想打、要不要打、敢不敢打、能不能打、打不打透五个方面讲政治抓落实,切实提高自身政治担当。
(二)压实主体责任,讲大局强配合。各部门要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强大合力,在党委政法委的协调和组织下,协作配合各相关单位,上下联动各级法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督导促成效。要注重政治督导、责任督导、问题督导、法治督导、实效督导和清正督导,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嬴攻坚战役、建设平安东丰、法治东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东丰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日印发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6 09: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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