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三年为期总目标,持续推进深挖整治,着力推动长效常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结合2020年度阶段性工作实际,特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一)聚焦“四个紧盯”,持续加大黑恶案件的深挖整治力度
1.紧盯黑恶案件,确保每个涉黑涉恶案件打深打透。要牢固树立敢啃“硬骨头”的思想,紧盯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反复举报、矛盾集中的重点岗位和部位不放,深挖扩源,再突破一批难啃之案、深挖一批蛰伏之徒、收缴一批涉黑之财,坚决打掉一批潜藏较深的涉黑涉恶团伙,全面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根据案情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案件会商、研判会议。及时、适时介入和阅卷,严格执行拟改变涉黑恶性质案件认定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和参加县扫黑办组织的案件会商。
2.紧盯案件诉讼,确保每个涉黑涉恶案件保质提速。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一线办案干警能力水平。
3.紧盯“打伞破网”,推动每个涉黑涉恶案件挖深查透。扫“黑”不易,毁“伞”更难。全院要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高度,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两个一律”,深入开展“一案三查”,确保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推进。对涉黑涉恶案件,重点清查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要挖出一个、查处一个,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一查到底,实施精准打击。
4.紧盯“打财断血”,彻底铲除每个涉黑涉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对涉黑涉恶案件,要逐案过筛,查漏补缺,防止涉黑涉恶案件“打财”不到位问题。坚持查扣显性“黑财”和深挖隐形“黑财”相结合,严格落实《东丰县涉黑涉恶案件资产联查工作制度》,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案件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在法律规定的财产刑幅度内从重、从快处罚。对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黑恶势力的案件被告人财产刑要立即交付执行并进行监督督促。
责任部门:刑事庭、执行局。
完成时限:第1项是2020年10月末前;第2.3.4项是2020年6月末前。
(二)聚焦“专项整治”,着力在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5.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在重点行业整治上再发力。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完善制度的司法建议,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体落实、互相促进。
责任部门:全体业务部门,扫黑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前。
(三)聚焦“宣传发动”,持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6.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弘扬正气。继续组织开展社会化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在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加强对扫黑除恶有力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报道工作,努力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不断凝聚正能量。同时,要充分发挥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适时开展宣传教育,体现工作正能量。特别是要利用典型案件、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斗争过程中全院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以凝聚斗争力量,鼓舞法院干警士气。
责任部门:政治处。
完成时限:2020年9月末前。
(四)聚焦“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运行
7.整体推进,完善长效机制。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实现长效常治奠定法治基础。建立健全与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调查取证、问题通报等制度。积极将“一案三查”确立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健全职能体系,实行常态化运行,工作力度不减、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扫黑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末前。
东丰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0日印发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6 09:54:14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