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
情况报告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现将近两年的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
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主要针对涉民生,当事人极度困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的案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由各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上报,并经过全体执行员会议共同讨论,由院长决定,并最终确定上报的司法救助案件人员及金额,上报上级司法救助部门进行审批。
经过上级救助部门审核后,最终司法救助款项进入东丰法院执行局专用账户,并由各执行员认领通过案款系统发放给各被救助人。
二、救助情况
东丰县法院执行局寻求司法救助的途径包括县政法委、市政法、省高院等部门。2020年及2021年度共计申请司法救助53件案件,55个当事人,最终确定救助42件案件,44个当事人,涉及救助金额共计105万余元。成功使44个困难当事人得到了救助,案件得到了化解,并且也消除了信访隐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司法救助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能够帮助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让困难群众得到了帮扶,但是还存在以下困难。
(一)司法救助体系不完善
开展司法救助的工作不是随时都可以,需要统一报送,统一审核,且审核时间过长,有些案件一连申请好几年也无法有结果,虽然符合救助条件,但是救助款有限,无法满足所有需要救助的案件。而且救助款也无法保证案件全额救助,对于困难当事人来说救助金也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太多问题,实践中无法保障便捷高效全覆盖的司法救济。
(二)司法救助的范围狭窄
现阶段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大部分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救助对象基本是被害人家属、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人,而对相当一部分经济较为困难的甚至无上访行为的当事人,一定程度上可能不考虑给予司法救助,可能导致当事人因无法得到赔偿而致贫。
(三)司法救助的标准难把握
现阶段,我院执行局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标准是生活极度困难和信访隐患案件,但如何确定生活极度困难,也是无法用标准衡量,而且只针对信访案件,也会导致当事人认为只有信访才会救助,进而引发大量的信访案件,造成不良影响。
(四)救助经费不足
当事人需要救助的案件几年呈上升趋势,但因为经费有限,不能保证所有案件都能全覆盖,上报几次的案件都无法得到救助,也会导致当事人产生负面情绪,难以满足大量困难当事人的救助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
司法救助是执行局工作重点,执行局有义务有责任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帮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积极问题,只有真正让困难群众的利益得到满足,才能调动群众对执行满意度,和对配合法院工作的积极性。
(二)完善司法救助程序
应根据法律规定,对司法救助的条件、困难程度等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增加救助透明度,拓宽救助款来源,使困难群众都知道自己是否能获得司法救助,公开透明,提升公信力。
(三)保障司法救助金额和途径
除了现有的救助途径,争取更多的此案正资金支持外,还应不断寻求社会各界的协助,拓宽救助金渠道,切实提升救助能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0-11 16: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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