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丰县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党委、法院出台的各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着眼全县大局,紧扣发展主题,推进便民诉讼服务,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本院组织人员深入东丰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调研,对2021年上半年相关数据进行了分析,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法院成立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海担任组长,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明确审判管理办公室为具体责任部门,制定工作台账和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干警学习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干警撰写学习笔记,开展营商环境知识测试,有效加强了全院干警对营商环境的认识体会。
二是完善各项制度。为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章可循,东丰县法院先后制定《东丰县人民法院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工作方案》《东丰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三是对标评价体系。严格对标省高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试行)》中相关指标开展工作,对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研究制定《东丰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审判质效考核规定(试行)》等制度,将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简易程序适用率、调撤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与年度评先选优、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员额法官工作积极性。
四是提升审判质效。今年上半年多数考核指标得到持续优化,部分指标位于全省基层法院前列。效率指标方面:一审商事案件结案率86.61%,商事案件执结率91.64%,民商事案件立案平均用时1.29天,商事案件审判平均用时25.87天,民商事上诉案件平均流转周期36.66天,商事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33.04天,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5.34%,商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95.93%。质量指标方面:立案变更率0.17%,商事一审案件发改率0.93%,商事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11.78%。效果指标方面:商事案件调撤率52.41%,一审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95.72%,商事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率0.68%。
五是健全联动机制。为有效破解涉企案件执行难题,2021年2月,由东丰县法院牵头,组织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共同签订《优化东丰县营商环境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对共同加强执行联动、完善查控举措、健全惩戒举措、强化协调合作、加强组织保障等作出规定。目前,东丰县法院涉企执行案件已实现专项管理,不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分析研判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研究提升落后执行指标。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合理运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尽可能保障企业有序运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上半年商事案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39万余元。
六是慎用羁押措施。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东丰县人民法院涉企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将涉企犯罪刑事案件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涉企案件6件,依法对3名民营企业负责人适用缓刑。正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经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公诉机关对1件民营企业负责人涉案的骗取贷款案撤回起诉。
七是强化府院联动。自2020年3月成立东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以来,共受理诉前行政争议92件,化解31件,府院联动机制成效明显。在处理东丰县林业局申请执行四家公司行政处罚案、东丰县某化肥经销处诉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诉讼案件等案件中,我院及时启动诉前化解程序,与行政机关共同调处矛盾纠纷,案件均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八是开展便民服务。设立涉企诉讼服务窗口,开设涉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为企业诉讼提供便捷服务。加大智慧法院应用力度,目前辖区内企业法务人员均能通过电子法院实现网上立案,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有效减轻了企业诉累,目前我院一审民事案件网上立案率为84.15%。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今年上半年共有166件涉企案件在20日内审结。
九是强化诉调对接。落实省高院、省工商联《关于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县工商联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我院依托吉林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法律事务调解中心东丰中心对涉企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及时指导该组织调解活动,并及时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2021年上半年,共诉前调解涉企案件14件。
十是建立互动机制。研究制定《东丰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适时与司法行政机关研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征求律师对法院工作意见,有效强化对法官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推动法官与律师实现良性互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研,发现县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警对营商环境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虽然院党组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但仍有部分干警,特别是非业务庭室干警对营商环境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落实上级部署多,结合实际创新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及法院工作方方面面,目前虽然能够及时落实上级党委、法院工作部署,但结合实际创新力度不够。三是部分指标有待优化。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来看,商事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33.04天,高于全省平均用时14.74天;商事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11.78%,处于较低水平;商事案件审判平均用时25.87天,超出年度绩效考核要求平均用时5.87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实地调研,东丰县法院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院党组统筹安排营商环境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上级党委、法院关于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有效落实到位,适时研究实践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创新工作模式。鼓励各部门、法官结合实际创新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当前我院正积极开展“法官进网格”工作,做到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为其中重要内容进行落实,进一步完善与各类调解组织诉调对接体系,争取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实现新突破。
三是优化各项指标。一方面商事案件立案平均用时、商事上诉案件平均流转周期、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商事案件小额诉讼适用率、商事案件执结率等方面指标处于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要继续加强调度,保持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发展;另一方面商事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商事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商事案件审判平均用时等方面指标仍有提升空间,要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优化各项指标。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宣传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推送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继续选派员额法官不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辖区企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8 14: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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