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东丰县人民法院坚持防疫和执行工作两不误,在加紧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1年,关某与刘某、付某因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诉至东丰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关某65000元及利息,付某对以上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判决生效后,刘某及付某均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关某遂到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连带担保人付某系退休教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工资账户,本院第一时间对以上账户进行冻结。但连带担保人付某认为借钱的并非自己,不应还钱,而且自己与老伴年龄较大,身患疾病,需用钱看病,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秉承善意执行理念,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耐心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后受疫情影响,全县居家办公,同时我院承担了疫情防控卡点工作,在包保小区设卡管控,承办法官值守的正是双方当事人所在小区。承办法官在卡点值守期间,办案法官也多次同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督促案件进展,最终被执行人付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关某70000元,关某放弃剩余利息,申请人关某的利益得到保护。
近年来,东丰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释法明理,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积极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推进执行工作稳步前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3-23 15:25:36
访问次数: